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
(七)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对由县人民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
(九)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县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县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二)负责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通过政务值班渠道反映的重大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三)负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及全县参改单位车辆的集中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办公用房和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统计、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县政务服务局。
(十六)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服务保障;负责办公室工作会议组织;负责建立健全办公室规章制度、各级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排特殊时期及节日值班工作。承担机关公务经费预决算、日常经费支出管理及人员工资发放工作;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系统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项经费预决算管理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478-5215873,负责人:刘伟)
(二)信息调研室。负责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提供服务;联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联系全县各政务信息工作部门,负责政务信息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计划拟定;组织开展政务信息调研和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联系电话:0478-5215873,负责人:张宇)
(三)文书室。负责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分办、公文审核、印鉴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78-5222568,负责人:路金玲)
(四)外事办。贯彻执行外事政策、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协调全县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外宾接待工作。(联系电话:0478-5212328,负责人:杜翔听)
(五)党建办。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承担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务培训等活动。(联系电话:0478-5213225,负责人:赵中华)
办公地址:五原县葵花广场党政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22568
负 责 人:王维
所属单位:
(一)五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定县本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
(二)参与拟订县本级机关后勤服务标准,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及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对县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提出初审意见。
(四)协助开展县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的更新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公务用车的调配和处置工作。
(五)承担指导、协调、推动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六)承担县党政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七)承担县处级领导公寓和食堂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八)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档案、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党务、组织及工、青、妇工作。承担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公用经费预决算、日常经费支出管理及人员工资发放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5583293,负责人:姚凯博 )
(二)办公用房服务保障室。承担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利用等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盘点、登记、核销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5583464,负责人:许丽珍)
(三)公共机构节能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等相关工作;拟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计划、能耗定额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开展能耗数据统计、考核评价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5214452,负责人:张勇)
(四)后勤事务保障室。承担异地交流县领导公寓和食堂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四大班子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后勤保障、党政办公大楼内各单位文印工作,负责党政办公大楼、公寓楼安全管理及公共设施维护、修缮等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许丽珍15904788293 (五)公务用车管理股。协助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更新、调配、处置等工作;参与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负责监管公务车辆保障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参改单位车辆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工作,负责车辆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年检工作。(联系电话:0478-7828566,负责人:王永)
办公地址:五原县葵花广场党政大楼楼后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583293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单位负责人:刘臻
(二)五原县合作交流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及市委、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各项规定。2.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和合作交流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
3.负责国家、自治区、市领导来我县检查、调研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4.负责由县委、政府承办的国家、区、市现场观摩会议,招商引资考察洽谈及外地来我县观摩活动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5.负责国家、自治区、市、县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接待服务的协调、联络、保障等工作。
6.负责上级部门对口检查、考核、验收等活动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7.承担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五原县社区服务中心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2631665
负 责 人:乔普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