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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财政局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0:17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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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全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制度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本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部门预决算公开。办理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四)研究拟订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县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二)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实施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法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四)负责拟订县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的法律、 法规、规章。推动地方金融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和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县金融业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指导全县企业融资工作,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再融资工作。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六)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七)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等部门提出地方税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共同上报。县财政局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等部门组织税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起草工作,与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县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规划。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35006,负责人:谢海)

(二)综合股。1.承担财政经济预测分析,收入分配改革与管理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方案。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2.宣传落实国家综合性财政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管理本县财政票据。3.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办法。按要求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4.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检查。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1.综合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15,负责人:唐文霞)

(2.条法税政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40,负责人:陈慧)

(3.绩效监督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10,负责人:高静)

(4.会计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31,负责人:秦敏)

(三)预算股。1.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全县及县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县本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军队、武警等预算管理工作。2.负责乡镇财务管理。3.制定本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债资金、外国政府性贷款等债务管理工作。

(1.预算业务联系电话:0478-5213747,负责人:于海玲)

(2.乡财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36,负责人:屈宏霞)

(3.债务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24,负责人:高娟)

(四)国库股。1.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拟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全县预算资金收支总会计核算。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编制与汇总全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2.拟订本县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1.国库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13,负责人:王丹)

(2.采购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29,负责人:杨波)

(五)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核定及配备使用管理。负责监督涉案财物的管理处置。

(联系电话:0478-5235017,负责人:马利)

(六)教科文股。承担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的支出预算。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478-5235018,负责人:徐秉聪)

(七)经济建设股。1.承担发改、交通、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2.管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组织申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融资性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有关工作。

(1.经济建设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07,负责人:何美凤)

(2.金融外经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40,负责人:陈慧)

(八)经济贸易股。承担发展商贸、粮食、物资储备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负责财政对工业企业、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企业科技创新、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新能源开发领域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解产能过剩、财政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财政政策。

(联系电话:0478-5235023,负责人:敖云霞)

(九)农牧股。1.承担农村牧区、水利、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农业信贷担保、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2.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1.农牧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20,负责人:孟永)

(2.资环业务联系电话:0478-5235016,负责人:邬瑞霞)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联系电话:0478-5235021,负责人:王雪峰)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蒙中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12619

负 责 人:姜伟

所属单位:

(一)五原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具体办理财政支付业务,根据业务股室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接受并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

(二)负责财政统发工资发放工作。

(三)负责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四)负责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工作。

(五)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情况,分月与银行对账。

(六)管理国库支付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

(七)每日从系统中打印出直接支付凭证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同时打印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分别送专业银行和人民银行。

(八)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使用的各种凭证票据和印鉴。

(九)按照《预算法》、《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会同有关股室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运作及其执行财经纪律状况进行监督。

(十)积极推进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及时掌握资金动态,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蒙中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35000

负 责 人:贾越

(二)五原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行政事业资产购置、调剂等配置事项的审核,负组织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使用工作

2.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核

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无偿调出、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事项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核,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与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4.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6.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进行审核

7.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蒙中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35033

负 责 人:杨丽萍

(三)五原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的法律、 法规、规章。推动地方金融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和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县金融业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指导全县企业融资工作,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再融资工作。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蒙中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35034

负 责 人:王梅

(四)五原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承担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电子票据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蒙中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35039

负 责 人:高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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