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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信访局
来源: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0:14 作者: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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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信访局

一、主要职责(按照三定方案)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各乡镇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五原县党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信访制度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五原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五原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党委或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纪检、人事、信息、保密、财务、印章管理、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五原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信访队伍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反映的事项统一登记受理、分类转办交办、现场接待、受理、协调并限期办结、跟踪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内蒙古信访信息系统以及五原县人民政府书记信箱、上三级信访网站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乡镇、部门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驻京、驻呼工作组管理工作,统计分析群众到市、赴呼、进京上访的相关情况;负责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做好解释答复和分流、引导工作;负责做好党政领导“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安排及记录工作;负责协调律师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负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负责推动办结的信访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负责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日常工作,对来访事项进行甄别、分析研判,对不属于信访部门受理的案件,导入相应程序,组织协调进驻单位、调解委员会、律师、法院工作人员开展矛盾接待调解工作;负责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及时分析、研判、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并向县联席办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重大、疑难、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矛盾纠纷的现场调处;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部门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市和县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负责综合分析研判全县信访形势,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478—5234243,负责人:戴光甫)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博物馆大楼北门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581177

负 责 人:闫伟

所属单位:

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

(一)承担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等服务工作。

(二)承担上访人员首问接待等工作;引导来访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对上级转办、交办来访事项进行登记和分转。

(三)承担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受理接访的记录、整理、统计、汇总及信访事项调解等工作。

(四)协助县信访局开展接访、带案下访、约访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接访大厅的信访秩序维护和服务工作。

(六)承担人民建议征集的受理、办理工作。

(七)开展访前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律师接访,参与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开展法律援助。

(八)完成五原县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室。负责协助县信访局对全县的疑难、复杂、重大信访事项或涉及多个部门矛盾纠纷的现场接待,组织调解、跟踪服务等工作,同时及时分析、研判、预测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并向县信访局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78—5223202,负责人:郑亮)

(二)人民建议征集室。承担人民建议征集受理、办理工作,并及时通过信访局将相关的意见建议呈报县委、县政府,将群众提出的对策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回应群众关切。

(联系电话:负责人:郑亮)

(三)访前法律工作室。开展访前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律师接访,并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参与信访事项调解工作。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博物馆大楼北门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20106

负 责 人: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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