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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来源: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0:16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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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加强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阵地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参与拟定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全县重大艺术演出活动。指导并推动全县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惠民工程,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研究全县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监督管理。

(六)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管理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八)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全县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程,管理全县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学校建设。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参与拟订文物和博物馆管理地方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依法组织督察督办文物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二)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五原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发展,对市场经营、安全生产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四)指导、监管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体育、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行业、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

(十六)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七)指导、协调全县性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与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十八)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十)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制定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十一)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二十二)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系统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保卫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建、纪检、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史志、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保卫、软件正版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指导、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干部考核、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8576,负责人:常向阳)

(二)政策法规股。参与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建设,以及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考核工作任务。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对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任务。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协调督办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旅游市场重大案件。承担组织开展全县导游资格考试、导游等级考试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7828586,负责人:宁春)

(三)公共文化股。指导、推进全县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公共服务活动,实施文化公益服务项目和工程。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评审等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和专业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拟订全县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研究、管理、抢救、维修、展览、宣传等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物考古工作,承担全县各级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遗址的保护管理,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博物馆展览等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各级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组织协调、策划、宣传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艺术创作和艺术培训,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所属文艺院团事业发展、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大型文艺活动和艺术展演等。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文化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指导各类文化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联系电话:0478-7828579,负责人:徐娜)

(四)体育股。制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管理指导全县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研究制定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竞赛计划,制定实施全县性体育竞赛规程。指导全县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科研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承办全县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管理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体育学校建设。负责全县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用品销售等产业发展。负责编制我县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承担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体育产业统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12287,负责人:屈午生)

(五)旅游股。参与拟订全县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业态发展。承担全县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县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旅游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负责旅游产业统计工作。指导各类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旅游公共服务活动。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景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县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承办全县重大旅游节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和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和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和宣传推广活动。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国内市场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工作,指导协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更新完善各类宣传资料。负责与其他省(市)、自治区、盟市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工作。

(联系电话:0478-7828579,负责人:徐娜)

(六)广电股。参与拟订制定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科研工作及成果应用转化推广,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指导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有线、无线、卫星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与技术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拟订全县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播出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户户通”、边境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国内卫星接收设施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全县电视剧制作、电视剧产业发展。监管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及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监管信息网络、IPTV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指导广播电视机构开展融媒体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协调全县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全县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联系电话:0478-7828586,负责人:宁春)

办公地址: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兴源南路)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828579

负 责 人:刘勤、李雪琴

所属单位:

(一)五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五原县旅游服务中心

(三)五原县歌剧团(五原县乌兰牧骑)

(四)五原县体育活动中心

(五)五原县图书馆

(六)五原县文化馆

(七)五原县文物保护中心

五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受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委托,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的违法处罚和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能。

(三)接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考评;配合参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办的重大案件工作;参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承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管辖的案件。

(四)指导乡镇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和市场动态。

(五)受理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体育、网络文化等市场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六)开展“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七)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五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人事、财务等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18599,负责人:王威)

(二)执法一中队。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文物、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市场执法信息、数据登统、筛选、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市以上批转案件、督办案件的执法工作和回复工作。

(三)执法二中队。负责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市场执法信息、数据登统、筛选、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市以上批转案件、督办案件的执法工作和回复工作。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建设西路体育馆西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218599

负 责 人:段文刚

五原县旅游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旅游发展战略、政策措施、重要决策、重大问题以及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承担旅游产业基础理论和应用领域的课题研究,针对文旅融合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课题攻关。

(三)协助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开展旅游产业专项规划、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线路、旅游产品开发项目的前期调研,对旅游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研究和论证,协助开展涉旅游相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协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设计方案。

(四)承担旅游产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实施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策划和推广地区旅游品牌及大型会展活动。

(五)协助开展各类旅游形象宣传、项目招商、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旅游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六)承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拟定工作,开展智慧旅游项目建设以及旅游集散服务等工作。

(七)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五原县旅游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人事、财务等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各类社会综合事务。

(联系电话:0478-7965319,负责人:王红艳)

(二)宣传促进股。承担宣传推广旅游节庆活动策划;协助旅游资源的普查、发展资金审核申请、监督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协助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工作;指导组织旅游文娱工作;参与完成全县旅游项目规划。

(联系电话:0478-7965319,负责人:马溧)

(三)质量安全指导服务股。落实国家关于涉及旅游行业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协助旅行社资格申报,评定和初评旅游星级饭店;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优秀旅游地区创建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岗位标准;负责导游证、领队证的申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综合统计、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联系电话:0478-7965319,负责人:秦培君)

办公地址:五原县建设路与兴原路交叉路口往东体育馆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965319 负 责 人:郭瑞

五原县歌剧团(五原县乌兰牧骑)

一、主要职责:

(一) 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和传播途径,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四)组织开展学术研究、艺术评论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五)完成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五原县乌兰牧骑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人事、财务等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15134957885,负责人:翟广林)

(二)编创室。承担全县的文艺创作、研讨、采风活动,开展文化艺术领域各门类艺术创作与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13848481745,负责人:刘俊)

(三)舞蹈戏剧室。承担单位各类演出任务的编创和排练,演员的舞蹈训练、形体、技术技巧课程,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培养基层文艺骨干。

(联系电话:15248894759,负责人:菅润庭)

(四)器乐声乐室。承担乐队独奏、合奏、编创和排练;承担独唱、合唱、各类声乐演出任务和编创、排练;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

(联系电话:15334887888,负责人:郭志杰)

办公地址:五原县文体大楼内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18747829088

负 责 人:白琳

五原县体育活动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组织开展体育文化、宣传教育、科研和安全工作,协助全县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好活动。

4.开展体育科学研究、体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统筹规划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对全县学校、乡镇、社区的体育场地进行统计和监督管理。

2.负责指导学校体育、机关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的体育工作,开展各乡镇体育业务指导和培训。

3.负责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主办全县体育单项竞赛及综合性运动会,承办和组织参加国家和自治区、市交办的各种大型体育竞赛活动。制定并颁布竞赛规则,组织全县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向上级专业体育部门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6.根据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完善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负责对全县各体育彩票点销售工作的监督。

(三)完成政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五原县体育活动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群众体育组。承担计划、组织、编排、培训、承办或举办实施全县(区市级)群众性体育赛事;负责全县各种体育活动项目的推广,组织、带领协会参加县级以上各类体育赛事。承担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培训。承担全县体育彩票站点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体医、体旅、体育文化等的融合发展。承担体育场地普查、全国全民健身状况调查、国民体质监测等工作。

(联系电话:15391065151,责任人:周霞)

(二)财务后勤保障组。承担预算、决算、统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内控建设、项目绩效管理、人事、工资调整、职称评聘等工作。承担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文书档案、三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器材等后勤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党务纪检、意识形态、统战、群团等工作。

(联系电话:15947480365,责任人:熊延凤)

(三)竞技培训组。负责组织、实施、举办全县学校体育竞训工作,监督学校学生锻炼体质检测,选拔、输送各类体育人才,组织选拔学生参加各类中学生体育赛事。

(联系电话:13354782061,责任人:赵勇)

联系电话:负责人:屈午生 13634787100

办公地址:五原县体育馆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体育馆值班时间:上午6:30-9:00  下午15:00-20:00(春节除外)

联系方式:13634787100

负责人:屈午生

五原县图书馆

一、主要职责:

(一)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

(一)加强馆藏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网络资料等物质载体的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并提供文献查询、借阅服务工作。

(三)健全完善图书馆文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术信息资源交流与服务网络平台,推进文化信息资源的开发拓展和有效利用;开发文献资源,为本地区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

(四)积极开展书目、索引工作,编辑出版本县馆藏文献资料目录、索引、以及与本县相关内容的书目信息,发挥文献情报中心的作用。

(五)负责地方文献资料的征集,以科学的方法进行收集、整理、加工、保存和开展借阅服务工作,加快我县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

(六)承担社会文化宣传和教育的任务,开展读书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讲座、展览、培训等读书活动,大力倡导全民阅读,提高全民文化素质。

(七)负责对基层图书馆(室)、草原书屋、图书流动服务点进行业务辅导,开展馆际学术交流与协作。

(八)负责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工作。县支中心依托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环境,建立电子阅览室,为群众提供文化信息服务和绿色上网空间。同时负责对乡镇、村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资源配送等工作。

(九)负责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通过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社区,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创造良好条件。

(十)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免费开放的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馆内日常事务,财务、工青妇工作。

(联系电话:0478-2631047,负责人:白如龙)

(二)成人阅览室:负责对成人书刊的管理、利用、保护工作;负责开展成人读者的书刊外借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78-2631047,负责人:杜建民)

(三)儿童阅览室:负责对少儿书刊的管理、利用、保护工作;负责开展少儿读者的书刊外借服务工作;配合有关学校做好少儿图书阅读辅导工作。

(联系电话:0478-2631047,负责人:白鹭)

(四)地方文献室:地方文献室负责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地方文献资料,主要收集反映五原县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地方史料、地方志、行业志等,建档、登记、电脑录入。

(联系电话:0478-2631047,负责人:王惠)

(五)自学室:为读者提供自学、自考、写作、办公为一体的场所。

(联系电话:0478-2631047,负责人:董乐)

(六)报刊阅览室:主要提供报纸和期刊的阅览、外借。

(七)多功能报告厅:可开展全民阅读、服务、书画摄影展览、讲座、沙龙、论坛等文化交流活动。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二至周五节假日正常开放)

联系方式:0478-2631041

负 责 人:张林

五原县文化馆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二)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刊物,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活动,开展文化文艺作品创作展评、文化交流活动。

(四)开展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工作,提供相关设施、设备及各类服务项目。

(五)承担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推广工作。

(七)承担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五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具体工作职能:1、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刊物出版工作;2、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3、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调研论证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5580959负责人:额尔格日乐)

(二)五原县美术馆

具体工作职能:1、开展美术创作、美术教育推广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2、挖掘、征集、收藏书法、美术作品,承担作品的整理、保存、研究、利用和保护等工作;3、开展美术展览、展示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4、推进智慧美术馆建设;5、开展美术学术研究、对外交流等活动。

(联系电话:0478-7828579,负责人:孙东祺)

办公地址:五原县体育馆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5580959

负 责 人:王润存

五原县文物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文物发掘、保护、收藏、研究、展示、鉴定、修复、养护等工作,承担文创产品研发、地方文物与文化旅游资源展示宣传以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等任务,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二)承担各类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的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田野调查、考古勘探等工作。

(三)承担各类文物、文化遗产、文化艺术及其他艺术珍品等相关图片与文献档案资料的征集、收藏、分类、保管等工作,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四)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五)承担各类文物、艺术珍品的陈列展览工作,开展线上展览和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

(六)协助开展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

(八)承担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公务接待,协助中心领导完成局机关布置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具体包括归档收发文件报刊、关注群内各类信息、通知安排会议,政工、工青妇、安全、卫生、考勤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20886,负责人:格日勒)

(二)文物保护部门。主要负责文物安全巡查及文物巡查台账;文物保护标志、界桩、警示牌的维护更新;文物保护项目申报、保护项目实施、无人机管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档案、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各类文件材料的报送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20886,负责人:王立新)

(三)宣教股。负责博物馆宣教工作的开展 ;负责讲解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负责讲解员的日常工作;负责志愿者工作的开展;负责博物馆、万字会堂以及临时展览解说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20886,负责人:王景)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南路博物馆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博物馆每周一闭馆)

联系方式:0478-5220886

负 责 人: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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