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公告公示的通知
根据巴财农【2023】776号文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县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1088.26万元,其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82.26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404万元,农牧渔场党建工作11万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155万元,大学生工作经费36万元。请相关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规(2021)8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现进行公告。
公告期10天(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3日),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478-5235020
联 系 人:孟永 左易
电子邮箱:wcb5212619@163.com
五原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