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5]926号),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4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94万元。请相关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内财农[2025]257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特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进行监督。
公告期10天(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7日)。
监督电话:12317 0478-5235020
联 系 人:徐秉聪 王建勋
电子邮箱:wcb5212619@163.com
附:
926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五原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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