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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告公示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21 17:48 作者: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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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1081号)文件,上级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80万元,用于我县民族村组乡村振兴项目。我单位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财农规〔2021〕8号)、《巴彦淖尔市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农规〔2022〕3号)、《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五财农〔2022〕82号)相关要求,特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进行监督。

公示期:7天(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7日)

监督电话:123170478—5236020

监督邮箱:nmgwyxmzj@126.com

监督举报受理人员:刘京 王嘉妮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五原县政府大楼六楼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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