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政策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方案》特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10天(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7日)。
监督电话:123170478—5236020
监督邮箱:nmgwyxmzj@126.com
监督举报受理人员:刘京 王嘉妮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五原县政府大楼六楼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资金分配方案.pdf
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