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17:08 作者:五原县不动产中心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1)不动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不动产测绘报告。

办理流程

申请人(代理人)咨询、取号、申请→受理→不动产审核、登簿→申请人(代理人)领证

※领证时需提交领证人身份证件及受理凭证单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