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县长负责公安、司法和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的工作。
主持公安局工作,分管司法局(含公证处)、信访局(含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
联系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武警中队、强制隔离戒毒所。
完成政府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