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政府县长负责城乡建设、社区服务、自然资源、民族事务等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供热物业服务中心、城镇排水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设计服务中心)、民族事务委员会(含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建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公司。
联 系:统战部、宗教事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原管理部。
完成政府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