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政府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员会(含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含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 系:组织部、编办、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档案史志馆。
完成政府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