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内蒙古蒙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0吨葵花籽、南瓜籽仁及炒货产品出口精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五原工业园区 |
内蒙古蒙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
在五原工业园区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技改的主要内容为不再生产南瓜籽仁(4000t/a)、南瓜籽生货(1000t/a)、南瓜籽炒货(1000t/a);将现有工程葵花籽生货产能由3000t/a提升至12000t/a;新增煮锅、电炒锅(备用)、烘干机、冷却机等设备,技改完成后全厂产品方案为年产葵花籽生货(外售产品)12000t、葵花籽炒货1000t、煮制葵花籽500t、煮制南瓜籽1500t;将办公生活区现有1台0.24kw的生物质锅炉拆除,改为电采暖。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
1.本项目运营废气主要为煮锅燃烧天然气废气、葵花籽生货加工工序粉尘。本次技改新增煮锅、烘干机等均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的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葵花籽生货加工工序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筛选、去石、比重、色选过程产生粉尘。筛分机、比重机、色选机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各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本项目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新增,也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除尘器风机、烘干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基座,车间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除尘灰、杂质、废包装、秕仁。除尘灰、杂质、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专门区域,委托乡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秕仁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专门区域,定期外售饲料加工企业综合利用。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执法大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