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通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1
10:18: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也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刊登公告。现将五原县德和物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通知的公示.pdf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也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刊登公告。现将五原县德和物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情况公示如下:附件: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通知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