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五原县新公中镇永联村、永旺村。
3.项目规模及内容:五原县新公中镇,包括永联村、永旺村两个行政村,涉及7个村民小组。其中永联村17541亩,包含永联村3社、4社、5社、6社、7社;永旺村4459亩,包括永旺村5社、6社。实施改造面积22000亩,其中,轻度盐碱化土地面积为7687亩,中度盐碱化土地面积为11433亩,重度盐碱化土地面积为2880亩。
4.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5.审计咨询服务费预算金额:58万元。
二、遴选目的
本次公开遴选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机构,旨在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选择一家专业、可靠、具有丰富经验的审计机构,对项目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益性,保障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服务内容
(一)前期阶段审计:
1.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文件的审核,对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审计意见。
2.审查项目合同等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避免合同纠纷和潜在风险。
3.对项目法人内控制度建立情况进行审查,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施工阶段审计:
1.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核,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防止工程款超付。
2.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核实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和造价,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造价真实可靠。
3.审查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事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变更和签证的费用进行审核。
4.对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进行监督,审查材料、设备的价格、质量和供应情况,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经济性。
5.定期对项目的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竣工阶段审计:
1.对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核实工程的最终造价,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协助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对项目的投资效益进行评价。
3.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
四、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
(二)业绩要求:
在过去三年内,具有三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审计合同、审计报告等。
(三)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丰富的工程项目审计经验。
2.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能够满足项目跟踪审计的需要,需至少具备土建及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各一名,另具备土建及安装专业审计人员三名以上,至少有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需提供本企业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
(四)信誉要求:
1.参选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2.参选机构应未被相关单位纳入黑名单或不在处罚期内。
五、报名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过去三年内类似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如审计合同、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资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项目团队成员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服务方案: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措施、进度安排等。
6.报价函: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报价函,并注明报价的有效期。报价仅一次报价。
六、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世纪大道葵花广场南侧约40米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219室。邮箱地址:wytgzxtfz @163.com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提交遴选材料。
(2)邮寄材料,以邮寄日期为准。
(3)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评审环节。
5.评审:我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单位。
6.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将在我单位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确定中选机构: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遴选单位将确定中选机构,并与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七、其他事项
1.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3.参选机构应自行承担参加遴选活动的所有费用。
4.我单位对本次遴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事项进行调整。
联系人:温晓亮电 话:18648430296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