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0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成立了由局长边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闫爱贞为副组长,办公室、综合股等职能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络问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推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公开。一是通过宣传单、信息公开栏、印发材料等形式,定期公布我局的日常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文件、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政预决算报告、主要业务信息等内容;二是坚持定期网上公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及时整理相关公开材料,随时定期更新政府政务公开专题栏目,力争做到公开及时,内容详实、条例清晰、操作简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重点公开的内容有:
1.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领导信息;
2.涉及本部门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信息和工作方案;
3.本部门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
4.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5.本部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公告公示及通知等;
6.主要业务信息公开;
7.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日常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工作较为被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部门责任,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三是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